八、认真扎实地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是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密切配合,围绕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火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进教学计划、进课堂、进教材的工作。扎实安排好“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要特别关爱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女子以及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中小学生和幼儿收看《呵护--中小学生日常安全指南》安全教育教学片和省教育厅按教育部要求刻录的安全教育光盘,要将安全教育教学片的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和每一位学生。同时,要采取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制作宣传图版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九、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安监、卫生、工商、文化、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沟通情况,解决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重点问题。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抓好《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落实工作,深入学习德阳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坚决取缔黑网吧,尤其要坚决防止校外的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的发生。切实把中小学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等项活动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十、积极稳妥地做好警务进校园工作。警务进校园是一项新形式下有效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新举措。这一制度在一些市县推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深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一年工作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做好警务进校园工作,并为驻校民警提供必需的工作生活条件,协调好驻校民警与本校安全保卫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警务进校园制度的建立,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不搞形式主义,重在实际效果。
十一、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狠抓隐患的排查整改。各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和寄宿制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归类登记,建立台帐,逐条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能解决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整改条件不成熟或学校、幼儿园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要加强管理工作力度,设立警示标志,并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限期予以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各项管理工作,完善各项制度,把上级部门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各项规定、要求、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同时,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长或教师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注意化解个别教师之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