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具体目标要求,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要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统筹协调,认真研究。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做到在工作层面上狠抓落实,建设效果上讲求实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建立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
六、继续抓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和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在2006年校车排查整治活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农村地区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问题,扎实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有效管理机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管理意见或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提高青少年学生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违法性、危害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认真做好收缴管制刀具的有关工作,净化校园治安环境,有效杜绝校园涉刀案件的发生。
七、切实抓好对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进行安全管理专项培训的意见》(陕教稳〔2006〕2号)要求,认真抓好对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班主任安全管理知识的短期脱产培训和在职培训。同时,要对中小学班主任和教职工进行安全工作管理专题培训。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2007年内,完成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安全专项培训轮训一遍的任务。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做好学校班主任、教职工安全管理专题培训计划,力争用2年时间,将班主任和教工轮训一遍。要把《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区)、校都要制订详细的培训方案和计划,采取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有步骤地开展安全培训。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有考核。通过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职工等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