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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陕教工稳[2007]3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对做好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指导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或明确专(兼)职负责人,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都要对预案进行一次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予以完善。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有关人员能及时到位,有效开展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的“一把手”是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管理内容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管理的职能和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各项工作和每个环节。同时,对出现安全事故的,要加大对责任的追究力度,切实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各地要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要对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梳理,凡没有建章立制的,要结合学校实际,迅速制定;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的,要尽快修改和补充完善,并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切实把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等学生安全管理工作。2007年,各地要注意做好农村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等设施和条件,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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