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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八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山西省代表团参展方案的通知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安排代表团与会人员在哈尔滨的食宿、交通、通信、安全等事宜;负责代表团经费预算方案的编制、申报和经费核销。
  四、展位及费用
  本届哈洽会设立绿色特色食品馆、高新技术馆、机电馆、建材与家具馆、中国知名品牌馆、轻工工艺馆、纺织服装馆、投资与合作项目馆、文化产业展区、港澳台馆和外国馆。我省此次统一申购10个摊位,展位费及整体特装费用由省团统一承担。参展企业负责各自展位内布展费用及差旅费用。
  展位费标准:每个标准展位6000元。
  五、具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参加第十八届哈洽会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相互协作,做好参展工作。
  (一)商品贸易工作:要以高新技术、高效节能、新型环保、资源节约等产品为重点,选择一批能够代表山西省形象的名、优、新、特产品,进行大宗贸易和商务合作洽谈活动。
  (二)投资洽谈工作:要围绕我省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发展目标,选择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科技含量高、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强市场吸引力的项目,重点选择高科技产业化、资源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新技术推广和应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要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及环保要求。
  (三)各有关部门须于2007年5月10日前将拟参展企业及展位数,报省商务厅商务改革发展处。因展位有限,申报采取优先申报的原则,即先申报者先得,大型企业可直接向省商务厅申报。
  (四)在洽谈会期间,确定专人负责交易成果、项目签约成果和工作成果的统计,并于每日闭馆后半小时之内报展务组,由展务组汇总报大会组委会。
  (五)各有关部门要将参展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法人、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编等详细资料;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编等资料及软盘于2007年5月25日前报省商务厅商务改革发展处。
  (六)证件要求:此次大会组委会将给国内外参会、参展人员发放参展证,每个3×3的展位发给3个参展证,其他参展人员需购买参展证,每证300元,贴二寸近照。
  (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参展工作,有关事宜请及时与省商务厅商务改革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郝燕玲(省商务厅商务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351)408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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