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省直参评部门和行业负责组织本系统的评议工作,各级评议办、纠风办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0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1.地方各级政府和各级参评单位要建立健全评议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制订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各级评议办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党政机关、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中聘请一批政风行风监督员。要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培训、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他们在评议工作中的作用。
3.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承诺活动。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服务承诺,承诺内容要突出政风行风建设目标、便民利民措施及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并报各级评议办审核备案。同时,要将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政风行风承诺由各级评议办统一组织实施。
4.各级评议办要会同新闻媒体开办“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和“政风行风监督”栏目。有条件的市、县要设立纠风网站,开展网上评议。2007年省评议办要和省新闻协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监督”等好栏目和好新闻评选活动。
5.各参评单位要设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设评议电子信箱。
(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2007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各参评部门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以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各级参评部门和行业评议办要针对本部门和本行业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6月底前报各级评议办。
2.组织召开集中评议大会。各市、县评议办要围绕卫生、教育、公安、交通、建设五大系统存在的“看病问题”、“上学问题”、“公路三乱问题”、“供水供热供气公交”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评议代表、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与被评部门领导进行面对面评议。集中评议大会要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领导同志参加。
3.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政风行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评议主题,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现场听证对话,要求问题集中,准备充分,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举办民主听证对话会,要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评议主题、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交流、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省直重点部门和行业的民主听证对话会方案要提前一周报省评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