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49个部门和行业设在各级的分支机构全部纳入评议范围,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评议范围,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设在基层的站所和窗口服务单位全部纳入评议范围。
重点评议对象:根据国务院纠风办部署的纠风工作重点和省评议办征求群众意见结果,2007年确定教育、卫生、公安、交通、建设、国土资源、环保、工商、地税、国税、安监、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农业14个厅局为重点评议部门;对5个重点行业,即:教育系统的学校,卫生系统的医院,公安系统的交警队和派出所,交通系统的收费站和超限检测站,建设系统的供水、供气、供热、公交等单位为重点评议单位。各市除将全国、全省确定的重点评议对象纳入重点评议外,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加强对本地区政风行风问题比较突出部门和行业的评议。各县(市、区)要重点抓好基层站所的评议和整改。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
2007年是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因此,必须把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要求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是要把评议的内容和重点落到实处。
(一)评议内容
1.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情况。是否纠正和查处政令不畅、中间梗阻的各种行为,是否纠正作风不正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是否严肃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现象;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违反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问题;在执法和行政过程中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等问题。
2.推行政(事)务公开的情况。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办事依据、办事规则、办事纪律,有公开透明的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方便人民监督。
3.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的问题;有无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与民争利、强制服务收费或搭车收费,要求服务对象购买指定商品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4.落实行业服务规范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公开承诺制度;有无承诺失信、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坚持客户至上、文明服务;有无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及违背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的行为。
5.严格财务管理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加强财务管理,有无违反财经制度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