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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关于金平区惠来路以南、潮阳路以西土地的征收

汕头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汕府〔2007〕5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07年3月20日以粤国土资(建)字〔2007〕233号文批复我市,同意征收集体土地7.0366公顷(折合105.549亩)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地类
  被征收土地位于金平区惠来路以南、潮阳路以西。土地地类为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征地面积
  所有权人为金平区岐山街道沟湖、中宫、南楼、下岐社区居委会。其中征收沟湖社区居委会土地面积1.9948公顷(折合29.923亩);征收中宫社区居委会土地面积0.9431公顷(折合14.146亩);征收南楼社区居委会土地面积3.3007公顷(折合49.51亩);征收下岐社区居委会土地面积0.7980公顷(折合11.97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按《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劳力安置采取货币安置和划留集体土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地补偿款总额为1132.4864万元,具体各项补偿情况见下表:

┌────────┬──────┬───────┬───────┬───────────┬────────┐
│   村 居   │面 积(亩) │  土地补偿  │  劳力安置  │青苗、附着物及其他补偿│补偿款合计(万元│
│        │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
│  沟湖居委会  │  29.923  │  101.7382  │  162.7811  │    70.8691    │  335.3884  │
├────────┼──────┼───────┼───────┼───────────┼────────┤
│  中宫居委会  │  14.146  │  48.0964  │  76.9542  │    24.0482    │  149.0988  │
├────────┼──────┼───────┼───────┼───────────┼────────┤
│  南楼居委会  │  49.51  │  168.3340  │  269.3344  │    84.1670    │  521.8354  │
├────────┼──────┼───────┼───────┼───────────┼────────┤
│  下岐居委会  │  11.97  │  40.6980  │  65.1168  │    20.3490    │  126.1638  │
├────────┼──────┼───────┼───────┼───────────┼────────┤
│   分计   │ 105.549  │  358.8666  │  574.1865  │    199.4333    │  1132.48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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