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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对海滨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对海滨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海滨路中段市政综合改造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告如下:

  一、从2007年6月20日起至2008年1月28日止,海滨路的龙眼南路口至吊桥西侧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届时部分车道将作相应调整,具体以交警部门设置的交通标志为准。

  二、从2007年8月20日起至2008年1月28日止,海滨路的利安路至博爱路路段实行全封闭交通管制,过往车辆请绕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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