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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对海滨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对海滨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海滨路中段市政综合改造工程建设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三十九条
规定,公告如下:
一、
从2007年6月20日起至2008年1月28日止,海滨路的龙眼南路口至吊桥西侧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届时部分车道将作相应调整,具体以交警部门设置的交通标志为准。
二、
从2007年8月20日起至2008年1月28日止,海滨路的利安路至博爱路路段实行全封闭交通管制,过往车辆请绕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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