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生态破坏事故、沙尘暴、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破坏、野生动物疫情、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等林业突发公共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等。
(二)通报林业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林业重大方针政策及执行情况。
(三)通报林业各个时期和阶段的重要工作部署,各项林业改革思路、林业重点工程及进展情况。
(四)就国内外普遍关注的林业热点问题,阐明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主张。
(五)针对境内外对我省林业工作所产生的误解、疑惑等重要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
(六)发布其它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林业信息。
三、林业新闻发布机构的主要职责
林业新闻发布工作,在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和各市林业局党组(党委)领导下,由省、市林业宣传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处、室、科及各直属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省林业厅宣传办公室、各市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为省、市林业新闻发布工作机构,对外称新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并实施新闻发布会、提出新闻宣传计划、工作方案,落实林业新闻报道并及时总结;
(二)提供林业重要活动、重要工作新闻稿件,召开季度或专项活动新闻吹风会,组织记者专题采访,答复记者有关林业问询,做好日常新闻发布工作;
(三)做好林业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参加事件处置的相关工作或按厅、局领导的要求派员参加工作组或赴现场;
(四)履行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工作机构职能;及时向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林业部门组织的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和新闻发布工作的有关情况。
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处、室、科和直属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及时向省、市宣传办公室通报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新闻发布的建议,提供相关素材和信息,草拟新闻发布会材料;
(二)举办重要活动时,提前与宣传办公室沟通,并参与策划和实施新闻发布工作;
(三)发生突发事件或在重要工作时期,要及时通知宣传办公室参加相关工作;
(四)接受经批准安排的记者采访,并为新闻采访提供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