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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注销煤矿采矿许可证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注销煤矿采矿许可证的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6]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渝办发[2006]202号)的规定和要求,彭水县人民政府决定关闭资源接近枯竭的煤矿,现就注销煤矿采矿许可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销彭水县人民政府决定关闭资源接近枯竭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有毛尖山林场兴林煤矿采矿许可证正、副本,采矿许可证号:500000043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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