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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恢复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恢复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7〕201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有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

  2005年,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在承担重庆巴蜀中学渝东分校教学宿舍楼建设工程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中出现了重大质量事故,造成新的学校建设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滑坡体内,影响到了学校安全和重庆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四十四条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已责令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从2006年8月10日起进行整改,并暂停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2007年4月6日,市国土房管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综合评价为: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整改扎实,效果明显,达到了整改的预期目标。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4月7日起恢复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同时,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要落实专人对重庆巴蜀中学渝东分校教学宿舍楼进行为期3年的义务专业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帮助指导重庆巴蜀中学渝东分校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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