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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转发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政策咨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林业厅转发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政策咨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辽林办字〔2006〕12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政策咨询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一并认真落实。

  一、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厅政务公开办。

  二、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政策咨询解答的工作人员在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等政策咨询解答工作的同时,每天要浏览辽宁林业信息网(外网)首页“在线咨询”栏目,凡有涉及本单位的政策咨询内容,要主动积极向当事人答复。超过5个工作日未予答复的(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厅政务公开办将下达督办单进行督办,限期答复。解答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每月6日前要将上个月的政策咨询答复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厅政务公开办。

  三、各单位在进行政务公开政策咨询解答时,解答问题要准确,政策依据要充分,要明确政策文件的发布机关、标题、文号及相关条款的内容。要说明办事的相关部门、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等,让群众清楚明白。在将政策咨询答复内容告知当事人的同时,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都要在辽宁林业信息网(外网)本单位的网页上予以发布,以方便更多的人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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