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1、拓宽渠道,加强宣传。为保障“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效应,各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使纳税人及早、全面了解“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要广泛利用版面、网络、媒体等各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要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使干部职工尽快熟悉这两个制度,吃透“两制”精神,掌握“两制”内涵,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深刻地感受到地税部门为纳税人优质服务、真诚办事的实际行动。
2、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保障“两制”内容落实到位,各单位在省市局出台“两制”相关配套制度后,要组织相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税收工作实际,建立一套以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为核心的、完善的制度体系,从而在制度和机制上为“两制”的实施提供保障。
3、细化内容,确保实效。对照《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涉税限时办结制项目表》,市局结合《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改善税收服务提高行政效率的实施方案》(并地税办发〔2002〕42号)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太原市地方税务局涉税限时办结制项目表》,其中“受理部门”一栏,市局作了进一步明确,具体到了税务所或管理科,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尽量做到明确到岗;“办理事项须提供资料”一栏,市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的有关税收政策,对涉税办理事项所需资料种类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力求做到了具体、齐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确保全市统一;“办理程序”一栏,市局对其中一些项目作了细化,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涉税事项内转外不转的工作流程,增强可操作性,确保行得通、能落实;“限办时限”一栏,市局对本级部门的流转环节时限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同时对各基层征收单位的限办时限作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每项涉税事项办理时的内部转接程序和环节,在市局规定的总时限内,明确各流转环节的时限,确保所有涉税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都能按时办结。
4、加强协调督查和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加强贯彻落实“两制”的信息报道,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市局;要对本级、下级部门的贯彻落实“两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完善督查机制,创新督查方式,对违反“两制”的人和事,抓住典型,严格责任追究,做到事事有着落,事事能落实,确保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实施到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