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税事项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通知
(并地税发[2006]95号 2006年6月30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机关各处室:
《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涉税事项首办负责制》、《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涉税事项限时办结制》已经2006年6月30日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证“两制”贯彻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分解,层层细化,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做、有人抓、有人管。要将“两制”的贯彻落实工作置于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建立和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务必抓出显著的成效。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亲自督查、亲自过问,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研,听取基层单位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同时实地检查“两制”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基层地税部门的岗位职责要求、业务工作流程、征收管理措施与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管理衔接,从而保障好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成功实施。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涉税事项首办负责制》、《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涉税事项限时办结制》以及相关内容,要教育干部职工认真领会“两制”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反思在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贯彻“两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学习,要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在全系统推行“两制”,其核心就是要重塑我们税务部门的权力观念,重构我们地税干部的价值追求,重建我们执法办事的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各单位必须以“两制”推行为契机,努力做到“跳出税收看税收”,实现观念突破、工作突破和形象突破,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服务作用,认真做好服务我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