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教育厅、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协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绥边区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光辉的篇章。我省神木县、府谷县是原晋绥边区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许多原在晋绥边区工作过的老同志,在全国解放后奔赴祖国的四面八方,在不同的岗位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其子女在他们的影响与教育下,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心系老区人民,积极帮助老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以在京的原晋绥边区老同志及其子女为主,发起组建了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协会,积极捐助资金,建立了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励基金,设立“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专门用来奖励那些长期工作在原晋绥边区所辖地的小学优秀教师,激励他们为老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培养更多建设老区的高素质人才。
  二、奖励范围、名额和奖金、奖品
  我省的奖励范围是:神木县、府谷县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的教师。每县奖励优秀教师5名,由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协会颁发荣誉证书、慰问信和奖金,每人1000元,并赠送《林枫传略》和《晋绥情》书籍各一册。
  三、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在小学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集体研究,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实行公示制度,县教育局对拟推荐奖励的人员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每县推荐优秀教师6名,差额1名,由榆林市教育局审查后,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获奖人选。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