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森林透光抚育工作的紧急通知
(辽林字〔2006〕46号)
各市林业局:
退耕还林工程在我省实施以来,各工程县区营造了大面积以杨树为主的速生林。目前,退耕还林工程中杨树纯林面积已达180余万亩,且由于初植密度过大,一些地区出现幼林过早郁闭、林木严重分化、幼林生长减弱等林分质量急剧下降和不稳定的趋势,致使我省的退耕还林成果受到了严重威胁。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退耕还林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退耕还林从单纯造林型向经营管护型的顺利转变,切实巩固全省的退耕还林成果,省林业厅决定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森林透光抚育工作。现就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退耕还林工程森林透光抚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增强对退耕还林工程森林透光抚育工作的认识
我省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国家对我省投入政策性资金已超过28亿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广大农民群众将退耕还林工程亲切地称之为党和国家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退耕还林已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全力支持、农民群众积极拥护的生态工程、利民工程。特别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为全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和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还有效地提升了沈大、京沈高速公路的两翼绿化与美化水平,促进了全省的对外开放。目前全省退耕还林工程中的幼龄林亟需采取果断的经营措施加强林分管理,以彻底治理林分长势越来越弱的趋势,有效防止和控制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坚决遏制林木出现大面积死亡,切实巩固好全省退耕还林成果,避免给国家、社会和农民群众带来重大损失,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为建设绿色和谐辽宁提供积极稳妥的生态保障措施。
二、明确抚育对象,突出抚育重点,落实透光抚育任务
各市要组织好所辖退耕还林工程县(市、区),对需要透光抚育的林分进行彻查,明确和突出抚育重点,科学编制好透光抚育实施方案。由县级退耕还林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退耕还林工程森林透光抚育实施方案,报市审批并报省备案。凡属初植密度较大,需要透光抚育的林分,要合理确定实施透光抚育的急缓程度,在透光抚育实施方案中要充分体现分级规划、分步实施。对亟待透光抚育的林分要在2007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透光抚育任务。对其余需要透光抚育的林分,要认真搞好年度任务分解,编制好年度抚育规划陆续实施。当前,全省开展透光抚育工作的重点是:高速公路两侧的林分,国道、省道两侧的林分,以及有一定面积规模、林分密度较大、林木分化明显、病虫危害严重及处于速生阶段的杨树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