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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清理要求。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总的要求是,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

  对以下项目,予以撤销: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

  市(地)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市直各部门所属的二层以下机构,一律不得自行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清理工作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三)清理方式。清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步骤

  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7年3月上旬)。

  1.2007年3月上旬,成立南宁市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局际联席会议),负责全面部署开展清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市监察局、纠风办、编办、发改委、经委(企业减负办)、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艳珍  市监察局局长、市纠风办主任

      汪 玲  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纠风办副主任

      李凤林  市编办常务副主任

      范卫东  市法制办主任

      龚山峰  市发改委纪检组组长

      覃章新  市经委副主任

      黄英为  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

      罗海山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红明  市人事局副局长

      赵炳生  市国资委纪委书记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纠风办(联系电话、传真:2811837,电子信箱:nnsjfb@163.com)。

  2.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清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对本县(区)、本部门清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3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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