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南宁市继续大力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7〕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2007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大力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邕宁区和良庆区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增强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及农民健康水平,使农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六县两城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完善基金补偿方案,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建立全市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基金运行管理,提高经办能力;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二、目标
1、2007年在六县两城区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和隆安县农民参合率达70%以上,武鸣县、横县、邕宁区和良庆区达80%以上。
2、完善统筹补偿方案,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
3、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和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不断规范基金监管措施,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完善基金监管机制。
4、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农民提供适宜、价廉、质优、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5、完成武鸣、横县、邕宁和良庆4个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和市级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完成新增四个县信息管理系统的论证和软件招投标工作,并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