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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创建文明和谐行业活动实施方案

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创建文明和谐行业活动实施方案
(并质技监发〔2007〕57号)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质监系统创建文明和谐行业活动,坚持文明执法与优质服务并重,巩固和发展创建文明和谐行业的成果,使创建文明和谐行业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促进干部干部职工建设,努力将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好地发挥质监职能作用,树立全市质监系统行业新风,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根据山西省质监局[2007]111号《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和谐行业活动实施方案》和省、市文明委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市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市文明委精神,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以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抓手,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文明素质,开展文明执法,树立行业新风,提高服务质量,充分运用和发挥质量技术监督职能,全力服务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新太原而努力奋斗。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和谐行业创建活动,引导广大质监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和落实“大质量、大服务”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质监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太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进一步提高质监队伍的执法管理水平,在全系统形成规范执法、廉洁高效、文明和谐的行业新风,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水平、质检业务水平、科学文化水平,树立全市质监系统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到年底,全市质监系统创建县级以上“文明和谐单位”达到100%,“文明和谐单位标兵”达到30%以上。力争实现全系统进入文明和谐行业的目标,为促进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三、参加活动范围

  各县(市、区)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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