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地制宜地扩大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燃料使用量,特别是在低效、高污染的小型燃烧设施上的应用,以重点解决城市面源污染问题。
2、通过划定禁止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区,限制原煤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和销售,积极推进天然气、液化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市区二环路以内和如意、金川开发区为燃煤控制区,在燃煤控制区内不得再批建燃煤采暖锅炉;餐饮业、集体食堂大灶、商业网点、茶浴炉全部清洁燃料化。
3、继续加快“城中村”、旧城区改造,改善居民炊事、采暖的用能结构,提高城市清洁能源的利用量。
(二)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1、在有条件的区域,积极开发利用电能、风能、地热等清洁供热能源,推广清洁能源的热利用技术。
2、对已有的供热锅炉(单台容量20t/h以上)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热效率,要达标排放。
3、合理优化供热布局,提高供热水平和供热效率。
4、采用先进技术对集中供热设施进行改造。
5、扩大集中供热和城市热电联产供热工程。
6、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拆除热网范围内的分散中、小燃煤锅炉,并入热网。
(三)开发推广清洁燃烧技术,强化污染源治理和控制
1、逐步推广、安装高效除尘器和脱硫净化装置,强化对难以改燃清洁燃料或优质煤大型锅炉要实施烟气脱硫。
2、工业锅炉、窑炉逐步用洁净气体(液体)燃料替代散烧原煤;推广燃煤生产锅炉、采暖锅炉煤改气的清洁能源技术。
3、积极开发使用分级送风、分级燃烧、低氮燃烧等低NOx排放控制技术,提高锅炉燃烧效率。
4、扩大循环流化床燃烧脱硫技术在29MW以上大吨位热水锅炉上的应用。
5、推广经济适用的工业锅炉、窑炉高效燃烧技术和配套的污染控制技术。
(四)推广节能技术,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1、开发推广节能技术、节能设备;
2、在建筑工程中应用和推广节能技术,推广节能型住宅单体工程与区域配套工程,降低住宅能耗;
3、节能、低污染取暖设备的引进;
4、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排放少的节能环保清洁燃料车辆,推进公交车、出租车燃气化和车用乙醇汽油、甲醇及二甲醚等新型燃料的推广与应用。
(五)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1、有条件的区域,发展和使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转化的电力和热能,并向规模经济发展。
2、推广使用太阳能洗浴、太阳能照明、太阳能采暖,大力发展太阳能电热综合利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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