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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2010年巢湖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二)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建立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在线学习中心,构建市、县区联动、资源共享的网络教育平台,大力推行干部在线学习。建立全市干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与激励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办班申报审批制度、干部脱产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和政治理论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干部学习档案。依据干部学习档案,将干部在职自学、脱产培训、学习成果和各类考试考核的结果量化成学分,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

  五、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把干部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直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市、县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市委组织部履行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的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市直单位科级干部和县区部分正科级干部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全市重点骨干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家和部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公务员的培训。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干部的理论学习,重点抓好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市委统战部负责指导协调党外干部的培训。市经济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市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法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市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及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备案或核准。市人事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部分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市财政局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抓好本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

  (三)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对干部教育培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干部教育条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情况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自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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