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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2010年巢湖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三、加强基础建设,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培训机构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县区党校(干部院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其领导班子建设,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潜力,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继续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全市干部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市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合署办公,统一管理、统一组织教学。以实现资源共享,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目标,推进市、区委党校同城整合。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定期评估制度和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引导社会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继续深化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培训机构的合作,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省内外建立一批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资定期挂职锻炼、进修学习、调研科研和考核评价制度。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3年内要使所有教师轮训一遍。进一步完善专职教师管理体制。要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省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建立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运用联聘和动态管理等方法,优化师资配置,实现资源共享。

  (三)加强培训课程建设。认真做好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的宣传、选用和学习工作,要将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脱产培训的主要课目和业余自学的必读书目。要统筹规划全市干部培训的课程建设,统一组织力量,开发一批适应需要、具有特色、学员欢迎的精品课程,完善干部培训的课程体系。

  (四)保证培训经费投入。按照《干部教育条例》和省有关要求,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为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提供基本保障。市、县(区)要设立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用于重要的干部培训项目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建设。要积极拓宽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渠道,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一)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学习模式。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学习形式开展教育培训,以满足干部个性化、差别化的学习需求。党校主体班要建立外请报告和学员论坛制度。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党校培训和高校培养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学习相结合,不断创新干部教育培训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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