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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2010年巢湖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2、机关公务员。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法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开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任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争取在“十一五”期间使全市9000余名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各有关部门还应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和落实本系统、本部门的公务员培训计划。坚持学用一致的原则,鼓励公务员通过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实施党政人才“百名硕士培养工程”,每年有计划组织优秀年轻公务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培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公务员200人左右。

  3、基层干部。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加大以乡(镇)、村干部为主体的农村基层干部和以城市街道社区干部为主体的城市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的培训力度。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执行政策、促进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等方面的培训。围绕促进城市社区和谐发展目标,加强城市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开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等方面的培训。

  4、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其他政法干部。认真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官任职前的资格培训和晋升职务培训,大力加强专门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通过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政法工作领导人才和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提高我市政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5、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根据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做好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特别要注意培训其中优秀的年轻干部。坚持每年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非中共党员干部和民族与宗教专题培训班。各地各部门在选调学员参加和举办有关班次时,要注意安排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参加培训。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大力实施“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参加MBA、EMBA、工程硕士等学历学位教育;分层次对全市企业法人进行轮训;每年举办1-2期全市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到经济发达地区或国(境)内外著名企业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定期举办“经济发展论坛”和“工业强市大讲堂”。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培训,主动做好培训服务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市人事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作出统一安排,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重点抓好中青年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和高新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每年选拔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省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学习培训。注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市、县区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办好高、中级专家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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