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园区产业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优势企业投资兴办工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放股权,吸引外来投资者入股,支持企业到境外上市。支持企业整合资源,发行债券,扩大投资。
四、鼓励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
14、积极引导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创立研发中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鼓励企业按高限提取技术开发费用,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实行专利资助制度,着力培养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进一步加快无为高沟电缆、庐江磁性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发挥技术创新的示范带动作用。
15、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业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由受益地方财政自项目获利年度起3年内,按每年因科技成果转化而产生的新增税收地方分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6、鼓励争创优势品牌。当年获得安徽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国家级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工业企业,或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企业,省级的给予2万元奖励,国家级的给予10万元奖励。
17、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注重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重,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工业企业实行资源综合利用,按有关规定减免税收。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五、加强载体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18、加快沿江工业带建设。科学规划沿江工业带空间布局,加快实施北沿江高速、合巢马高速、无繁长江大桥接线工程、庐铜铁路、裕溪口复线船闸和兆西河整治、凤凰颈船闸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重点开发和县郑蒲段、无为二坝等地段的长江岸线资源,加快沿江地区输变电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沿江工业发展条件。
19、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支持巢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省级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功能。提升现有产业集群层次,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乡镇可选择交通便捷、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较好的地方设立工业集中区。非农建设用地计划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重点倾斜。新上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在园区外布局。城镇工业企业出城进园的,政府返还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新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