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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鼓励和支持各种废旧物资回收、再生利用企业的发展,提高社会再生资源利用率。支持建设废家电、废电脑等集中处置利用、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中心,建立区域性资源再生基地。

  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要在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率,增强节水意识,形成良好的用水环境和创建节水型城市。

  (七)开发区和工业园区

  积极鼓励开发区和园区通过共享资源、延长产业链,形成集聚效应;实行项目用地与项目投资规模、科技含量、税收等联系挂钩;实施“迁村并点”工程和标准厂房建设,节约土地等资源;改善环境状况,提高园区经济竞争力。要认真研究区内物流,统筹规划,鼓励区内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进行集中处理和回收,实现热电联产,发展集中供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各园区要按照工业生态学理论,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实现横向耦合、纵向闭合和区域整合,促进产业升级换代,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鼓励企业自办各类循环经济工业园。

  三、认真开展示范试点和推广工作

  (八)企业试点工作。根据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在建材、化工、轻工等行业,选择3-5户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力争试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九)园区试点工作。选择1-2个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试点园区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十)学校、社区试点工作。选择2-4个学校和社区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鼓励和提倡学生、居民以实际行动投身循环经济之中,宣传循环经济理念,提高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

  (十一)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一家一户型试点的重点是:建立沼气-能源-有机肥-生态农业等生态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生产基地型试点的重点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实现生态农业商品的成片开发,提高土地产出率。开展秸杆综合利用试点。

  (十二)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推广工作。逐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拣,促进废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玻璃、废旧沥青砼等的回收利用;规范废弃物回收与拆解市场,防止废弃物回收与拆解过程中的再污染,禁止进口洋垃圾。充分利用现有优惠政策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扶持垃圾焚烧发电等资源利用产业,有效解决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价格机制,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运作;合理规划布点,鼓励企业、社区、个人参与投资设立资源回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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