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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巢办发[2007]1号)


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15日

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意见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事业单位转换机制,增强活力,加快我市跨越式发展步伐,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巢湖实际,现就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全面推进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逐步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市场化为取向,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努力探索各具特色的转企改制的形式、途径和方法。

  (二)坚持转企与改制同步的原则。要积极开展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凡能够退出的要全部退出。对确需保留部分国有资本的,要明晰产权,理顺关系,加强管理和监督。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切实理顺职工与单位的关系,完成职工身份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

  (三)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的原则。在转企改制的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及职工安置工作,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转企改制方案要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转企改制工作要在职工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四)坚持以人为本、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意见,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成本筹措到位的先改、成本筹措有困难的后改”的要求,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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