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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省林业厅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省林业厅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林办字〔2007〕39号)


厅内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省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进程,进一步提高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质量,省厅制定了《省林业厅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省林业厅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

  2007年是全省林改工作关键之年,也是推进全省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林业局长会议和2007年第二次厅长办公会议的部署要求,确保年底完成林改林权登记发证率80%,当年退耕当年发证的工作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全年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点是林改确权发证和退耕还林林权登记发证。年底前全省集体林权主体改革登记发证率达到80%,退耕还林做到当年退耕当年发证。

  二、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市、县加快推进各地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求县(区)对林改和退耕还林外业结束的地块,以村为单位,逐组、逐户进行审核,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发证、建档。

  2.分工协作。召开省林业厅林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作,推进工作。

  3.督导检查。加强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监督。由资源处、林改办和退耕还林工程中心组成工作指导组,强化对各市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监督。

  4.总结经验。召开由市林业局主管资源的局长和科处长参加的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部署下一阶段林权登记发证工作。

  5.检查验收。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列入省对市林业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年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林改确权发证和退耕还林后林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通报全省。

  三、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省林业厅林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王文权厅长担任组长,侯喜丰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办公室、计财处、法规处、资源处、林改办、退耕中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处,资源处副处长庄严任办公室主任,林改办主任张洪生、退耕中心主任王忠彬任副主任;宋福威、邹丽坤、曹文耀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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