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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关于抓紧落实当前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几项基础工作的函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关于抓紧落实当前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几项基础工作的函


各市中小企业局并重点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放战略,省厅确定将民营经济招商引资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印发了“辽宁省2007年民营经济对外开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开放工作方案),决定在今年5月底举办辽宁省民营企业投资说明会,拉开全省民营经济主动进入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新增长区域主战场的大序幕。为扎实高效地组织好民营经济对外开放各项活动,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并重点开发区抓紧落实以下几项急办的基础工作。

  一、确定省内重点开发区

  按开放工作方案,一是我省15个经济发展省管县每个县选择一个开发区。二是辽西北五市每个市选择一个开发区(可以与经济发展省管县重复,也可以不重复)。请各市局按各自范围负责确定落实,于4月20日前报省厅产业指导处。

  二、调查反馈省内重点开发区资源项目

  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并重点开发区,迅速填报“辽宁部分重点开发区潜能情况反馈表”(附后)和“辽宁省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表”(附后)。同时提供各自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于4月30日前报省厅产业指导处。

  省厅将在此基础上,综合整理编辑“辽宁部分重点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集锦”和“辽宁部分重点开发区潜能及特色资源概况”。用于邀请各类投资者和各种招商引资活动洽谈推介活动。

  三、酝酿安排拟5月底举办投资说明会接续工作

  省厅拟5月底举办“辽宁省民营企业投资说明会”,策划集中(辽宁大厦)活动半天。

  各市及重点开发区可按各自需求,安排邀请相应的拟投资者到本地区。如需要省厅帮助邀请的,省厅可协助邀请。

  四、邀请外向投资者和域外投资者

  按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由省厅和部分市侧重邀请。

  (一)重点外向区域

  以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按省厅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侧重邀请分工如下:

  1、日本投资者由省厅、大连市重点负责落实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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