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小企业厅二○○七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中小企发[2007]11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中小企业厅二○○七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二○○七年工作要点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是省委省政府实施“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的关键一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个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民营企业成长工程和推进“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为主要工作载体,推动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辽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2007年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20%,出口交货值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利润增长18%,上交税金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28%;营业收入增长30%;利润增长28% 。围绕实现今年发展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实施民营企业成长工程为载体,推动全民创业和骨干企业加快发展
实施“民营企业成长工程”是“十一五”时期全省民营经济工作的中心,也是今年工作的重点。今年实施“民营企业成长工程”的主要工作目标是:1000户民营重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明显高于民营经济总体增幅,1000户民营重点企业营业收入实现39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增加值980亿元,同比增长28%;出口交货值400亿元,同比增长40%;上交税金135亿元,同比增长28%。小企业净增10000户,新增就业岗位35000个。
扶持1000户民营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引导重点企业通过合伙、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联合与合作,实现资本社会化和规模化经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实力,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市场准入、结构调整的政策意见,消除民营资本向高效产业转移的行政壁垒和市场壁垒。围绕重点企业的资金、技术、合作和配套需求,组织招商对接活动,推进重点企业与日、韩、新加坡、台湾、香港企业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大型民营企业的合资合作,为重点企业引进核心技术、配套企业。协调担保机构为重点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支持重点企业的规模扩张和新产品开发。协调有关部门支持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引导企业逐步提高技术开发费在销售收入中的比重,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重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重点企业运行的预测预警工作,及时有效地发现倾向性、趋势性、全局性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重点企业发展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