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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中小学管理,建设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确保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和谐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11月20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以学校安全工作为中心,加强学校管理,建设和谐校园。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认真贯彻好国务院会议精神,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学校管理,建设和谐校园,事关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确保全市115万名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首要条件。近年来,我市中小学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得到了切实加强,育人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学校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中小学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由于措施不力、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安全形势不容乐观。2005年以来,我市先后发生十余起中小学校安全事故,造成多名师生伤亡的严重后果。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学校管理工作,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整治,严加防范,积极为中小学生撑起一片安全健康成长的天空。
  二、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切实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抓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教育、公安、建设、城管、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监、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清查并认真消除校内及学校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定因素,依法维护校园及学校周边秩序。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报警点;在上、下学等关键时段,安排专人在校园周边执勤,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社会闲杂人员和不法分子骚扰学校、骚扰师生现象发生,打击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严厉打击社会痞子、流氓拦截殴打学生、收取“保护费”、在校园周边打群架,引诱、威胁、欺侮女学生等行为。建设、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法违规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彻底拆除校内外有碍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建筑。严禁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文化、工商部门要依法取缔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的网吧,并依法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行为。新闻出版、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大对教学教辅用书发行的监管力度,严防非法出版物流入校园。城管、工商、卫生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工商、文化、公安、监察等部门要依法清查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的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经营场所,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提供色情服务的洗头房、洗脚房,并要严肃追究违法违规批准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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