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体措施
1.从严控制市管权限内的调定价项目。凡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调定价项目,要经过科学准确的成本审核,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和专家论证,要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在此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方可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否则一律不准出台。
2.改进12358价格举报电话服务。调整价格举报中心职能,由受理举报和查办案件并举转移到单纯受理举报、咨询价格、反馈价格问题方面。由局一名副局长直接分管,迅捷处理现场群众举报,限时查办价格举报案件,完善网络信息反馈,努力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交待,让群众满意。
3.及时降低市管权限内的过高价费标准。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有利于我市重点工程建设、投资引进环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价费政策。要采取价费公示、宣传引导等措施,解决好教育、医疗、住房等价格热点难点问题。要从严收费年审审核管理制度,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贵、看病贵、房价高等诸多矛盾和问题。
4.大力开展价格文明执法活动。寓服务于检查之中,全体物价干部要加强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意识,要倡导社会价格诚信,树立诚信单位典型,着重在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水、电、气、暖及医疗卫生服务、房地产、教育收费方面加大治理与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5.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发布和违法案件曝光力度。要运用正面典型宣传引导群众,让百姓理解、支持价格工作。要定期向各大媒体发布价格政策及我局工作动态,及时向群众答疑解惑。涉及到相关部门价格方面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上报政府部门协调处理,妥善疏导和解决深层次的价格矛盾。
6.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单位建设。要采取定期跟踪问效、全程服务的方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树立忠于职守,高效快捷,服务热情的窗口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太原价格网络的平台功能,提供快捷、优质的价格信息服务。
7.加强全市物价系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价格部门“双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形成全系统比业务、比技能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业务处室力量,实行公务员轮岗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8.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干部提拔、实绩考核、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干部作风建设民主监督网络,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强化全局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严格执法程序,实行政务公开。对工作人员在调定价、行政执法方面涉嫌以权谋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被媒体通报查证核实的当事人要按照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