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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疆“十一五”优质棉基地建设的通知

      宣国苗(自治区审计厅总审计师)
      赵国明(自治区扶贫办主任)
      伊那木·乃斯尔丁(自治区农机局局长)
      李广平(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吕永民(自治区供销社副主任)
      戴健(新疆农科院副院长)
      程锦前(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副行长)
      田新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改委,与发改委农经处合署办公。具体负责优质棉基地建设的日常工作,包括审批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下达投资计划,审定集中招标项目评标报告,审核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审查项目监理报告,指导和协调优质棉基地领导小组各办公室、有关地(州)、厅局开展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苏国(兼)(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副主任:张德云(兵团发改委副主任)
      马绍华(自治区发改委副巡视员)
      赵杰元(自治区发改委农经处副处长)
  成 员:闫海燕(兵团发改委农经处处长)
      欧兴江(自治区农机局副局长)
      鱼智栋(自治区农业厅计财处处长)
      李铭利(自治区水利厅规计处处长)
      刘宇湘(新疆农科院财经处处长)
  二、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办公室
  项目招标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改委,负责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具体职责:根据投资计划和可研报告制定招投标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直接负责大宗生产设备、重大建筑工程和自治区直属项目的集中招标采购,具体采购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实施;对各地、县招标采购进行指导、检查;审查所有项目评标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按有关管理办法办理固定资产移交。为加强对国债项目资金的管理,招标办设资金专户,建设资金由自治区财政直接划拨到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质棉基地建设专项帐户。优质棉专项资金的使用,每年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审计情况。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李洪运(兼)(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副主任:马绍华(常务)(自治区发改委副巡视员)
      赵杰元(自治区发改委农经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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