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疆“十一五”优质棉基地建设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7〕6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博州、巴州、克州人民政府,塔城、吐鲁番、哈密、阿克苏、喀什、和田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水利厅、外经贸厅、监察厅、审计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气象局、供销社、农科院、新疆农业大学、农机局、扶贫办,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
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是全国唯一一项作为单一农作物连续三个五年计划得到国家大规模资金支持的农业项目,该项目建设对提高棉花产业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国家发改委已正式批准了新疆“十一五”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0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7.5亿元,自治区配套7.56亿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种子工程、高标准棉田和技术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200万吨优质棉稳定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新疆棉花竞争能力,确保棉花产业可持续发展。为做好我区“十一五”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的领导
各有关地(州)和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十五”优质棉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机构和人员,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落实到位。鉴于该项目涉及面广、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领导机构(机构及人员名单见附件)。各有关地(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地(州)发改委。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
自治区优质棉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各职能办公室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总体目标顺利实现。各职能办公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基地建设。咨询设计组要加快前期调研工作,完善、细化子项目的可研和实施方案,提高项目的设计质量;项目招标办公室要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债资金的管理办法与招投标的管理规定,把好资金管理和使用关;评估验收组要加强项目的评审、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完善评审、检查、验收办法和程序,规范建档立制工作;重大技术推广应用办公室要加大重大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重大技术的协调攻关水平和重大生产技术应用体系建设质量;监理管理办公室要加强监理队伍建设,强化监理管理工作,提高监理水平,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有效控制。各有关地(州)、县(市)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项目法人制,严禁挪用、挤占国债资金;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组织实施好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不断增强责任心,履行好相应职责,确保基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进一步强化对优质棉基地建设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