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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八)加快“走出去”步伐。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制订有新疆特色的政策措施,扩大对外投资,大力发展境外加工贸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和承包工程,联合开发当地的森林、油气、矿产和农业资源,带动国内相关行业的技术、设备、原材料及劳务出口。引导企业用好国家的鼓励政策,为企业“走出去”协调解决在设备出口、资金汇出、人员出入境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为国内民间资本寻求新的投资渠道、为企业境外投资营造好的环境。加强总体规划,鼓励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走出去。国际工程承包要以我区有优势的石油、电力和工民建工程队伍为主体,大力开拓中亚市场、西亚、北非石油工程市场,努力开拓南亚、海湾、南美地区承包工程市场;支持优势企业承揽国际机电建筑工程,带动机电产品、建材和劳务输出。培育熟悉国际工程承包市场规则,机制灵活、技术装备一流、有竞争力的名牌企业。积极推进对中亚市场的农业经济技术合作,实现土地、生产条件、作物栽培技术、农牧品种等农业资源的区域性合作和优势互补,把国家援外项目与境外投资、农业合作、商品贸易更好地结合起来。
  推动贸易与投资的良性互动。顺应贸易与投资相互融合与促进的新趋势,把贸易与投资有机结合起来,以提高我区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发挥投资促进出口的作用。以扩大对外投资深度开拓周边国家市场,以投资带动对周边国家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以及国内短缺资源的开发,带动出口和提高竞争力,降低贸易风险。加大出口产品品牌建设,为对外投资创造良好的条件。推动在铁路、公路、航空、通讯、金融等服务行业的合作,使我区的服务贸易实现大发展。
  重点工作是:实现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外经贸领域的执政能力。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加快从“以行政手段抓增长”向“以制度建设促发展”转变,从“以管理为主”向“以促进和服务为主”转变,加强外经贸政策调研和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提高外经贸管理和服务水平。
  建立积极、稳定的外经贸促进机制,为各类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造良好条件。围绕商务部在“十一五”时期推出的科技兴贸、商务信息体系建设、品牌万里行、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万商西进、人才强商等重点工程,结合新疆实际做好项目的推荐上报工作,更好地发挥政策对发展外经贸的促进作用。为保持有关出口鼓励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自治区将建立支持出口和鼓励企业“走出去”的专项资金,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与中央贸易发展基金共同建立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财政资金为保障,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体现稳定性和公共性的新型外经贸促进体系。切实解决好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分担的压力问题,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实现新疆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由中央财政全部承担。深化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私营经济)的发展,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尽快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方面的参保率,提高在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职工的社会保障程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建立各类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外经贸信息化建设,重点是完善新疆国际商务中心的功能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外经贸信息网络系统功能的服务促进体系建设。建立综合信息网络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综合政务平台,建立信息搜集、信息分析整理、信息应用系统,完善外经贸各类数据库。办好“新疆外经贸”网站,丰富公共信息内容,建设外经贸政务内网。继续发挥“投资促进网”、“企业自助网站”、“中俄经贸网站”和“乌洽会网站”等网站群的作用,建立与各地外经贸管理部门和企业间的信息报送交换制度,建立与我国驻周边国家经商参赞处的信息交换制度。建立国际商务培训体系,完善培训机制。以培训全区外经贸系统业务人员为主、兼顾培训周边国家的涉外项目官员和业务人员。延伸业务培训项目,争取把新疆国际商务培训中心建设成为辐射中、西亚地区的国际商务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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