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是: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品牌振兴计划”和积极扩大进口。
(四)发展面向中亚等周边国家市场的外向型加工产业。
充分利用我区沿边沿桥开放的地缘、口岸和丰富的资源优势,通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各类园区为载体,主动吸引和承接转移,进一步开放资源和资本市场,吸引和承接国内外资本、产业、技术、管理和人才聚集新疆,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与新疆企业合作,发展壮大外向型特色支柱产业,建设向西出口加工基地和适应国际商贸中心要求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发展重点是:在乌-昌地区、博乐-阿拉山口、伊宁-霍尔果斯、喀什-阿图什、塔城-巴克图等地和有条件的口岸,建立若干个进出口加工区,培育发展以新疆为基地的“两头在外”的矿产品加工业,建设国家向西出口加工基地、中转集散地和物流大通道。充分利用新疆境内的石油化工企业的加工能力,开展原油的进料加工业务,特别是加快下游产品的开发利用。拓展木材加工贸易,通过选择适当的地点设立木材加工保税库或专项保税区,促进木材进口和加工贸易大发展。引进我国内地的技术、设备和品牌,开展进料非对口加工贸易,生产轻纺、机电等适销商品进入中亚及其辐射市场。利用纺织、轻工、机电等产业已有的成熟技术和丰富经验,到周边国家特别是中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加强重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通关能力。依托口岸大力发展边境贸易、旅游购物贸易、边民互市贸易和边境旅游。做好开放中塔卡拉苏口岸、中吉乌什口岸和中俄喀纳斯口岸的前期准备工作。经过努力,把新疆建设成沿海内地省区开拓中亚、南亚、中东、东欧和俄罗斯市场的前沿阵地和国家高技术轻工产品向西推进的中转集散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推动中哈产业与经济融合,提高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性国际竞争能力。重点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向哈萨克斯坦拓展,并为其提供融资上的支持;完善和充实新疆国际商务中心功能,定期公布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商情分析报告,向企业介绍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发挥中国国际商会新疆商会的作用,与哈萨克斯坦商会建立广泛、密切、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举办促进经贸合作的研讨会、展销会、洽谈会、招商会、论坛,为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和中介服务。
重点工作是:发展面向中亚等周边国家市场的外向型加工产业。
(五)建设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
合作中心开发建设要按照国务院的批复精神,落实和利用好国家赋予合作中心的优惠政策,坚持国际化、自主创新、市场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1.落实政策,加快合作中心的建设步伐,提高合作中心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形成特色产业和各类资源要素集聚的功能区块。尽快出台合作中心管理办法,落实已有政策,积极向国家争取新政策,推进合作中心建设;
2.高标准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完善中心区域道路交通、供水等公用服务设施;
3.创造便利化的通关环境。合作中心要率先与国际接轨,采用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珠澳跨境园区珠海工业园区的现代海关监管模式。强化联网监管和通关便利化,努力建设电子审批以及电子报关等综合电子政务系统,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通关。积极探索口岸公路、铁路联动、多式联运的现代物流通关架构;
4.提升行政效能,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发挥合作中心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争取在行政管理体制、经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城乡统筹等各项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领域的先行先试权,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积极拓展合作中心发展空间,努力营造合作中心发展的有利环境,实现霍尔果斯口岸和合作中心一体化;
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合作中心在扩大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规模及数量的同时,应向提高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的质量及水平转变。加大环境保护投入,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编制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中心区及配套区生态建设规划,结合合作中心的特点,选择引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投资强度高、产出率高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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