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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省属企业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吉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省属企业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吉安委办字[2007]5号)


各有关中省属企业,有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中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2006年12月15日至2007年1月15日,省安全监管局、建设厅、交通厅、国防工办和通信管理局分别对监管的65户中省属企业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06年,各中省属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安全发展观基本理念为主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平稳的态势。绝大多数中省属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企业管理的突出位置。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积极组织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培训活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比较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断充实。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网络,企业职工“三级”教育基本到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完善,应急演练和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趋于完善,形成了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目标控制体系,并做到奖惩分明,严格落实。结合行业特点,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和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安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高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未发生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现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2006年,65户中省属企业发生一般伤亡事故12起,死亡13人,占全部中省属企业死亡人数的27.7%;占省级监管中省属企业控制指标的76.5%,比控制指标少4人。未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各中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虽然在整体有所提高,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履行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致使项目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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