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辽宁省经委“五五”普法工作
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分工
一、省经委“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耀军(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锡怀(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张六一、刘炳新、宋媛、张卫国、吴超异、薛龙、何庆、张九龄、王宏、肖锦生、高巍、韩跃波、刘桂花、马玫、申世英、李怀东、郝庆顺、柴利荣、李琦、武文、王世明、郭明海、王若武、刘丹、刘敏杰、赵红
2、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经委综合法规处,负责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省经委“五五”普法工作分工
全省经委系统“五五”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系统和企业普法工作由综合法规处具体负责;委机关普法工作按国家发改委要求和我委工作惯例由机关党委负责,人事处、办公室、综合法规处参与;委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由综合法规处负责,各有关业务处配合实施;委属单位普法工作由直属处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二:
重点学习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