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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经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意见(2006—2010年)的通知

  (三)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行业管理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科学确定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许可方式。要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
  (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水平
  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赋予我委的行政执法权,自上而下,逐项逐条地认真梳理,层层分解,把执法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处室的具体执法人员和执法岗位上,明确其执法权限、义务和责任。建立处室、执法机构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实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工业经济管理行政行为。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不仅要遵守实体法规定,还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程序法规定,特别是许可和审批程序、处罚程序、复议程序以及行政应诉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强制执行等程序,使用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切实保障管理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请求权,减少行政执法的程序性错误。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纲要》的贯彻实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经委决定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委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经委主任张耀军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石光、副主任杨锡怀担任,成员由刘炳新、张卫国、宋媛、张六一、何庆、王宏、肖锦生、高巍、韩跃波、柴利荣组成,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刘炳新、赵红担任。各单位要把贯彻《纲要》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落实到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中。
  (二)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经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和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同时还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工业经济法规和规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按照《纲要》的内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对不按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行职责的个人及行为,要严肃纪律,及时纠正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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