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提供绿色服务通道。对基于电信网络和互联网提供远程网络业务处理数据营运中心、呼叫中心、在线数据处理等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以及为提供服务外包服务而为客户采购并提供相关电信网络带宽和接入服务的服务外包企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在市场准入方面不受限制。
(二)加强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现有高新技术、信息产业、教育、商务等专项资金支持。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国际认证、人才培训、拓展国际市场和建立统计体系等将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具体办法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商定。成都市等有关市政府亦应抓紧制定具体政策,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三)鼓励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可列为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服务外包业务中取得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可列入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的,可享受品牌发展的支持政策。
(四)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鼓励并探索服务外包企业无形资产抵押融资和品牌经营模式;支持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境内外上市;推动各类担保公司积极为中小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建立服务外包出口信用担保体系,为大型服务外包企业离岸外包提供信贷保险服务;积极引导风险投资资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
(五)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优先对相关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软件企业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经认定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依法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支持企业拓展境内外市场。鼓励有实力的服务企业参加国际知名的服务外包项目对接专业会展,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向国外派遣市场拓展和技术研修骨干,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积极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国家专项扶持资金。
(七)提供高质量的数据通信服务。争取建设成都电信国际端口,鼓励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优化数据流向,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服务的质量。建立服务外包信息网站,打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网上平台。发挥海外留学生积极性,建立境外承接服务外包的信息网络,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优质的互联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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