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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四、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一)切实把解决农民工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各县区要把发展劳务产业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关键,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劳务产业目标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逐级签订劳务产业发展目标责任书,建立考核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要建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教育、治安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
  (二)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根据上级要求,市政府要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农民工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组织协调部、培训部和权益维护部。农民工组织协调部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委和市劳动就业局抽人参加,负责全市劳务输出的组织协调和统计工作。农民工培训部,由市教育、农委、劳动保障局抽人参加,负责农民工培训的规划、具体实施、定点机构的确认、培训情况统计分析等事宜。农民工权益维护部,由市司法局、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公安局抽人参加,负责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检查督促对农民工的各项政策的落实。
  (三)充分发挥驻外机构的作用。市、县区政府的驻外机构,加挂“劳务输出办事处”的牌子,把组织劳务输出作为一项重要职能,及时调研市场需求,提供劳务信息,加强与各地的劳务交流与协作,帮助务工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和改进农民工统计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统计、公安、人口计生、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资源,推进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开展农民工情况调查,制定完善农民工情况定期报表制度,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为加强农民工管理和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五)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全社会各方面都要树立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的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关心帮助农民工的公益活动。城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全面向农民工开放,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农民工活动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文化活动,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城市社区要积极发挥在农民工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为农民工融入城市、同市民和谐相处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宣传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先进典型,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情况的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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