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抓好劳务输出供应基地建设。抓好劳务输出示范乡镇建设是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行之有效的措施。下一步,要在总结过去抓劳务输出示范乡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示范乡镇覆盖范围。争取2007年,全市90%以上的乡镇达到劳务输出示范乡镇标准,实现市政府提出的把我市建设成为劳务输出供应基地的目标。各级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643”标准(“六有”、“建立四种台帐”“实现三个大幅度提高”)加强对劳务输出示范乡镇建设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示范乡镇在劳务输出工作中的作用。
二、大力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一)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发展改革、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建设、财政、扶贫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要把农民工培训工作与转移就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要降低农民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标准。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义务,将农民工的岗位培训列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督促企业落实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未有技工学校的县,要尽快恢复和筹建技工学校;加快宿州技师学院的筹建工作,大力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二)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经培训、鉴定合格,初次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给予经费补贴。开展对农村贫困学生的资助试点工作,先在技工学校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要增加对公共实训基地的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面向农民工培训的公共实训基地。
(三)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培训实效。各地要引导和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主动参与农民工培训。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发挥规模效益。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式培训。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调整农民工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充分利用实训基地和多媒体、远程教育等先进的现代化培训手段,提高农民工培训质量,打造宿州市劳务输出品牌。
(四)建立培训统计机制。对全市技校、职高、部门培训中心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统一造册,统一管理。每季度对培训机构培训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摸清培训学员的年龄、住址、所学专业等信息,建立技能人才储备库,以提高岗位对接活动的效率。
三、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