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现有的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同时发挥各县优势,制定鼓励科技人员创业的配套优惠政策,探索利用各自优势新建或租用闲置厂房、办公楼,集中有条件的科技人员创业,探索快速推动科技人员创业的途径。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系统。建立市级科研力量与省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相结合的科技创新系统。建立以企业研究开发机构为主体的技术创新系统,创建产业引导科研、市场驱动科研的新型技术创新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对其开发项目要列入各级政府计划,重点扶持。
(二)依法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安徽省科技进步条例》、《
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科技法律法规,把科技法律法规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法制意识,加大科技执法力度,依法推进全市科技工作。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和政策,将科技进步与创新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三)加大科技投入。各级财政、发改、金融部门要调整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逐步提高科技投资份额。确保每年安排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不低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1%,参加全国科技进步考核的县区不低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1.1%,并逐年增加。科技事业费随着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化科技投资体系。企业要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一般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的落实。
加强经济政策与科技政策的协调互动,鼓励和引导经济实体和个人向科技投资,激励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各级政府、各部门在用于农业开发、重点建设项目经费中,要划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解决相应的科技攻关问题,并形成制度。
(四)实施专利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围绕专利的创造、管理、实施、保护四个环节,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开发、申请专利技术,重点是发明专利。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和验收都要把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重要指标。加大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力度,设立专利实施推广基金,支持优秀专利技术的实施,推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强化专利管理部门职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的专利意识。
(五)创造优秀人员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夯实自主创新的人才支撑和保障,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政策导向和良好环境。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育人才政策,吸引一流科技人才来宿州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