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资源整合,分类组织实施。移民扶贫工作是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资源整合,加快整村组迁移的步伐。对于20户以下的自然村组和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过大的行政村,原则上不搞重点村建设,要以移民扶贫工作为主,捆绑重点村建设项目资金和其它涉农资金,实施整体搬迁,整村推进,实现这些村组的脱贫致富。以重点村建设为主的行政村,移民扶贫项目要积极配合,加大向重点村建设倾斜力度,对村中分散居住的贫困户实施靠拢搬迁、村内绝对贫困户危房实施改造,提高重点村建设的质量和效果。要努力纠正移民扶贫与重点村建设“分家”的做法,切实落实资金捆绑要求,实现部门内部资金整合,提高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四)加强督促检查,完善验收制度。我省移民扶贫工作坚持年度检查验收制度。验收工作由各级扶贫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县(区)自查自验,市上全面检查验收,省上抽验的方法进行。各级检查验收结束后,要向上一级写出验收报告,报告中要对各县(区)和移民村(点)的工作进行量化评估、排序,做出定性结论。省上的验收认定工作在下达项目计划的第二年9、10月份进行,验收采取听汇报与查资料、看新居与访贫困户、全面察看与重点抽验相结合,深入乡(镇)、村、组和迁出地,逐户逐项检查验收。验收的内容:当年搬迁任务完成情况、计划执行情况、瞄准贫困情况、市县(区)财政配套情况、补助资金兑付情况、建(购)房面积及房屋质量情况、新村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移民户入住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有土或有业安置情况、档案资料建设情况和村立碑、户挂牌管理等。要对补助资金的兑付和搬迁对象进行重点验收查看。验收采取百分制,实行县(区)打分和入户调查,进行综合评定。总得分95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为合格。
(五)注重产业开发,加强后续扶持。移民扶贫工作不但要重视房屋建设,更要注重移民户的主导产业规划和培育,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把移民新村产业发展列入项目计划,促进移民户发展。要按照“长短结合”、“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思路,帮助移民户发展效益较好的种植业。要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殖模式,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养殖方法,发展有特色的养殖业,增加贫困户收入。信贷扶贫资金和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安排要向移民户倾斜,解决他们发展产业所需资金和技术。对于有智商障碍的移民户,要指派县或乡村干部具体帮扶指导,加快他们脱贫致富步伐。
五、强化市、县责任,切实加强对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