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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07年放暑假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07年放暑假的通知
(2007年7月6日 深教〔2007〕264号)


  根据《广东省2006-2007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广东省2007-2008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07年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和开学时间

  今年中专、高中(含职高)、初中、小学放暑假从2007年7月15日开始,9月1日结束,共7周。2007年9月3日开学、上课。幼儿园放假和开学安排,可参照执行《广东省2006-2007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广东省2007-2008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的有关规定。

  二、学期结束的工作要求

  (一)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广东省2006-2007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规定,认真做好期末的复习考试工作,做好学年度工作总结。

  (二)各学校必须保证学生休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暑假期间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增加学生的假期负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前放假和开学。要合理安排好假期教师休息,利用暑假认真做好教师培训等工作。

  (三)各学校在暑假期间可布置适量作业,特别是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精心组织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凡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必须符合有关申报程序,并以保障安全为前提,按照《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中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规定,认真做好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四)各幼儿园要根据家长需要做好暑假幼儿留园工作,按规定收取留园费。因故不办留园班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五)指导学生及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做到劳逸结合,过一个文明、健康、安全、有意义的暑假。

  三、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要针对暑假时间长,属于中小学生各类安全事故多发时段的特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效预防假期学生非正常伤亡事故的发生,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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