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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建立健全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机构。自治区已成立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市、县(市、区)要在2007年4月底前,建立健全相应的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资助工作。2007年5月10日前,各市将本市(包括所辖县、市、区)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立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自治区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加大对国家和自治区资助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力度。要让广大贫困生系统掌握和了解国家资助贫困生上学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使广大贫困生在人学报到后立即能找到合适的获取资助的途径,开始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要让全社会了解广大贫困生上学难的实际情况,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多渠道、多途径地获取更多的资助资金。

  建立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各地要以中学(高中及职业中学)为单位,完善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将学生受助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建立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及时向贫困新生提供入学补助资金并为其进入学校后继续获得后续资助做好材料准备。各地必须在2007年4月底前完成本辖区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的建立工作。

  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市、县(市、区)和自治区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自治区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从2007年7月1日至10月30日,各市(包括所辖县、市、区)和自治区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周五要就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自治区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以每2周为一个统计时段,凡出现“应扶未扶”、“遗漏”达一定数额、瞒报或骗取资助等情况之一的,自治区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加强专项督查。2007年5月,自治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作部署的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各有关学校建立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自治区财政厅将督促各市、县(市、区)筹措相应的资助专项经费。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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