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的通知
(桂办发[2007]16号)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06年,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指示精神,全区上下广泛动员、强化措施,确保了当年考上大学的2.33万名贫困新生全部顺利入学。但由于我区贫困家庭数量较多,今后要完全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任务还很重。2007年以来,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2007年全区上下仍然要大张旗鼓地推进“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助学活动,全社会对贫困学生伸出援助之手,政府给予大力资助,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解决好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作为希望工程、民心工程,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二、明确责任,齐心协力抓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行动起来,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和政府主抓、以县(市、区)为工作单元、以学校为实施单位、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各尽其责,形成合力,使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务求实效”。各级要成立相应领导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应扶尽扶、绝不遗漏”;认真核查举报来信,防范遗漏,做到“有告必查,查漏必补”。宣传部门要做好有关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的宣传报道,坚持正面报道为主,杜绝恶意炒作现象。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有关学校建立和完善资助体系;统筹用好自治区下达的补助经费及本级财政安排的经费;指导各高中、职业学校对在校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2007年4月底前建立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承担本级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日常统计测算、协调及相关工作信息的发布等。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贫困家庭子女人学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检查和监督资助经费的落实、使用情况;根据贫困生状况和资助工作的需要,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相应的专项补助资金。从2007年起,自治区将每年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1000z~元设立贫困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在本级财政中安排此项补助资金。全区要建立起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相关部门、各高校和全社会密切联动的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补助资金长效资助机制。民政部门要指导有关学校做好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的界定和核实工作,并做好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工作。扶贫部门要重点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工作,落实“扶贫助学”项目。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实施“金秋助学”项目,做好下岗职工家庭及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工作。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活动,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做好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的资助工作。妇联组织要积极筹措贫困生资助经费,加大“春蕾计划”的实施力度,做好贫困家庭女生上学的资助工作。残联组织要积极筹措资金,重点做好残疾人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专项资助工作。农村信用社联社要实施好助学贷款项目,扩大贷款覆盖面,做好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贷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