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并处理食品污染等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工商部门: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流通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生产许可证等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无证生产等违法活动。物价部门:负责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预警和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执法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农业、畜牧部门: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供应,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粮食部门:负责储备粮、油的投放和市场供应,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定点生产加工和销售工作。供销部门:负责食盐的储备管理和销售工作,保障市场供应。海关:负责对应急供应所需进口物资优先办理通关等手续,保障渠道畅通。
(三)指挥系统的启动
1一级预警组织领导体系市政府批准启动一级预警后,市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办公室人员在预警后4个小时内集结到位,经市政府批准,实行集中办公,立即投入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办公室各职能组启动工作程序,履行相应职责。
2二级预警组织领导体系市政府批准启动二级预警后,被启动二级预警的县(市)、区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办公室人员在预警后4个小时内集结到位,立即投入市场供应工作,各职能组启动工作程序,履行相应职责。
四、应急控制措施
在因突发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控制措施和手段。
(一)宣传部门要及时协调监督市内各新闻媒体按照有利于稳定人心、稳定市场的原则,适时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群众的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二)商务部门督促商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供货商积极组织落实货源,动用商品库存,保障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