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石政函〔2007〕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现将《2007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四月十日
2007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要求,结合市政府关于法制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2007年立法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3件
(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市供销社
(二)城区河系公园管理条例市园林局
(三)限制养犬管理条例市公安局
二、市政府拟制定和修改规章8件
(一)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市卫生局
(二)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市卫生局
(三)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修改)市房管局
(四)房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市房管局
(五)公园管理办法市园林局
(六)调味品经营管理办法市商务局
(七)测绘管理办法(修改)市国土局
(八)会展业管理办法市商务局
三、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13件
(一)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发改委
(二)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市文化局
(三)文化设施管理办法市文化局
(四)蔬菜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市工商局
(五)地下管线井盖管理暂行规定市城管局
(六)牛奶业管理办法市畜牧局
(七)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市药监局
(八)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市建设局
(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修改)市建设局
(十)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市发改委
(十一)流浪儿童保护教育条例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