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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博雅苑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博雅苑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苏价房地字[2006]86号)


苏州市东吴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博雅苑31幢、32幢、33幢、34幢、35幢、36幢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依据《苏州市商品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苏府办〔2003〕95号)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建造的博雅苑31幢-36幢商品房住宅,建筑面积63388.78平方米,核定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5499.78元,销售价格可在核定的基准价格上浮5%内执行,下浮不限。

  二、单位(套)商品房的楼层、朝向差价由你公司自行确定,商品房楼层、朝向差价总额的代数和为零。

  三、商品房销售严格实行“一价清”制度,不得在房价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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