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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旅游执法监督部门要重点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打击虚假旅游广告和旅游购物欺诈;坚决打击和惩治损害旅游者权益的各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切实抓好旅游投诉的受理工作;治理旅游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城市周边和短线旅游市场,净化旅游景区的游览环境。

  各旅行社、旅游汽车服务单位,必须站在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做好安全生产和服务的每一项工作,各旅行社不得租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的汽车公司车辆用于旅游接待服务;各旅游汽车服务单位,必须保证接待车辆安全运输,不得带故障上路,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和违规驾驶。

  四、加强假日旅游协调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假日旅游市场的发展形势,加强假日旅游长效机制的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增强公共服务职能。要做好信息发布和向全国假日办报送信息工作;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导,引导和促进理性旅游消费,对黄金周旅游市场和假日旅游工作做好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假日值班责任制,做到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旅游投诉,快速联络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做好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旅游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要使各旅行社、旅游汽车运输单位,每一个导游、领队和驾驶员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认真汲取近一段时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保证游客的安全旅行。各级旅游、安全监管部门和各旅行社、旅游运输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都要加强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安全预案,严防事故发生。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得到落实,各成员单位在2006年4月20日之前,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进行旅游应急预案的演练;

  (2)向社会公布投诉、监督电话;

  (3)将假日值班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报太原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

  太原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

  地点:太原市新建路6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1层旅游局

  电话:5679006 5679007

  传真:5679015

  二00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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